離婚對子女的影響
根據西方學者的研究,孩子在不同年齡可能出現對父母的離異有以下不同的身心反應,現列出供大家作為參考。
2-5歲
由於父母對年齡較小的孩子很少解釋為何父母離異,因此孩子對家庭的轉變會產生混亂、焦慮的恐懼。
孩子的行為會變回幼稚如賴床、特別怕黑、如廁習慣倒退、黏貼成年人,來表達內心的惶恐和不安全感。
孩子因為不能接納父母的離異,他們會仍然幻想父母會復合。
有些孩子會呈現內咎感而自責,以為自己造成父母的離異。
由於害怕再失去另一方父/母,有時會出現煩躁行為。
5-7歲
對於父母的分離,孩子會出現哀傷的情緒。
他們內心會瀰漫痛苦、受辱的感受,因而有報復傾向。
他們會思念離開的一方父/母。
他們會感到被遺棄,被拒絕和驚恐。
他們會感到需要為父/母的分離負上責任。
由於未能接納父母分離的事實,他們會幻想父母復合。
在父母離異的時候,孩子會誤以為一方父/母趕走另一方,因而對趕人的一方發洩憤怒情緒、甚至宣洩於師長、同學或兄弟姊妹身上。
他們對父/母會出現忠誠的矛盾;意思指孩子感到被夾在中間,若對一方父/母表達親密,又不想對不起或得罪另一方父/母,怕被他們拒絕而致內心產生情感上的矛盾。
在社交及學業行為方面會有所改變,通常會比以前退步。
9-12歲
這年紀的孩子比較能意識到父母之間的衝突和分離的原因及後果。
他們內心有很深的失落感、無助感、孤單和被拒感。
他們會對父/母的行為作出道德判斷,因而感到憤怒及羞恥。
他們內心會產生恐懼,但採用否定來面對。
有些孩子容易感到身體不適,例如:頭痛、胃痛、睡不安寧等。
他們內心會出現忠誠的矛盾:將父母認定為一個「好」人,一個「壞」人。
他們的自尊感會降低;在學校的表現及與友群的相處容易產生問題。
13-18歲
青少年期的孩子通常會向父母發怒,因為:
年長的孩子要承擔照顧弟妹和同住父/母的情緒,因此倍感責任沉重。
有時他們要充當有衝突的父母的傳訊鴿。
若父母的衝突持續,他們會認為父母行為幼稚而感到羞恥。
對於與另一方父/母接觸的意欲產生矛盾。
他們對於「婚姻」一事抱有陰影。
他們也會經驗忠誠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