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子女    
 
 
 
  父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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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子女适应父母离异的六大因素

(1) 子女如何理解父母离异

 1.不要以为孩子不需要明白父母的离异,孩子旁观父母冲突和分离,心底会产生许多疑问。
 2.用简单及容易明白的说话向孩子解释父母因相处困难需要分开,强调父母的离异是大人的决定,
   孩子没有责任。
 3.尽谅用平心静气的情绪面对孩子的疑惑,忿怒或反对。
 4.用体谅及接纳的态度回应孩子的不安情绪,例如:『我明白你因为我们要分开而很不开心…』
 5.重覆保证父母对子女的爱和重视,例如 :『虽然爸妈要分开,但我们仍然爱你们,
   你们也可以同样爱爸爸,也爱妈妈。』
 6.具体的告诉孩子在父母离异后的安排,更可能在安排上听取他们的意愿, 例如 : 
   例如 : 与谁居住?谁接送他们往见另一方面父/母等等。
 7.不要让孩子错觉父母离异是他们造成的。例如:不适宜说:
  「你要乖乖地,否则激怒妈咪生气,我和他又会吵架分开。」
   不要令孩子误以为一旦父母离异,他们便失去另一方。
 8.不要在说话或态度上阻碍孩子对另一方的坦诚接触,以增加他们的矛盾和压力。
 9.不要将孩子卷入夫妻的斗争漩涡。
10.不要在孩子面前数落对方以争取孩子的支持,从而造成子女的心理压力。
11.不要单单依赖孩子做情绪上的慰藉,这样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及给他带来沉重的负担。

(2)父母的关系质素及冲突气氛

研究指出,离婚父母持续性的冲突对子女简直是一场噩梦。离婚调解服务是一项减轻离婚对父母及子女造成创伤的适切性服务。经过调解员中立的协商调停,离异夫妻可以重建关系,合作管养子女,当父母能暂时放下私人恩怨以子女的福祉为重,放弃争斗、语言中伤、投诉、呷醋等斗争行为,子女才能重拾和谐安宁。而且定期有质素的探访,保持与非同住父母的亲子关系,都是协助子女适应离婚,重建自尊和信心的重要元素。

(3)同住父母的情绪稳定性及照顾子女能力

子女在离异家庭目睹父母情感冷却,以致冲突披离,是一个锥心刺骨的伤痛经历。许多时候,离婚配偶为了处理自己的打击和情绪,已经自顾不暇,对于子女有两种极端的反应。有些父母闭口不言,对子女说:「这是大人的事,你不要管。」于是有一天子女忽然看见父母吵了一顿,父亲执拾行李就孑然离开了,再也见不到这位曾经日夕相对的亲人,这份失落是一个严重的创伤。另一种极端是父母把子女拉下战阵,天天诉说对方的不是和自己委屈,甚至谘询子女应否离婚,把子女卷入强烈的情绪漩涡,也是不智的行为。

子女可能会为自己曾经参与意见而悔咎终生,或者为家庭不明不白的解散而感到沮丧无能。如何向子女传递离婚的讯息对子女日后生活适应和理解有很大影响。离异父母应以简单清楚的语言,不涉及孩子责任的态度,清楚表明父母不能相处要分开住,并且向子女保証父母不变的爱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在子女的主观感觉中,同住父母是自己在家庭变迁中唯一的亲人,唯恐再度失掉这个亲人,他们会变得焦虑、紧张、反叛或出现讨好行为。同住父母需要对子女有很大的谅解和支持。才能协助子女疏导情绪困扰。可是最棘手的情况是同住父母自己也深受情绪困扰,出现过宽或过严的管教,甚至表现出一些不良现象;诸如成人倒退,倚靠子女作自己的情感慰藉,父母子女角色互换,催逼子女成长等等现象,令子女蒙受过重的心理负担。

离异家庭的恶性循环

 

Grossman T. B. (1986). Mothers and Children Facing Divorce,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故此,对同住父母的经济支援、辅导服务、情绪支援、亲子辅导等等都有助子女适应父母离异的事实。

父母离异不由得孩子去选择,他们只可默默地接受一切的变迁。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对青少年的影响比幼童来得更大。其一是他们已经建立起自己的一套的是非观念,他们会用自己的主观经验去判断父母的行为,而他们的判断往往会影响他们对当事人的感情。其二是成长中的青少年追求独立自主、无拘无束,倘若父母的权威因父母分离而被削弱或变得荡然无存,青少年或会利用这个机会为所欲为。 

举例来说,阿娟与阿坤结婚已有十七年,他们育有一名十五岁的儿子。向来,阿坤与阿娟分别扮演着严父慈母的角色。在管教儿子方面,父亲说一句胜过母亲说十句。近年父亲因有婚外情而与母亲离了婚,离婚后,儿子与母亲一起居住,父亲只与儿子每星期吃一餐晚饭。母亲与父亲绝少沟通,儿子便利用母亲良善可欺的性格,呼风唤雨,变成了家中的小皇帝。母亲对儿子的行为变得束手无策,唯有事事迁就他。儿子逐渐地由一位好学的学生变成无心向学的孩子,最后更索性放弃学业,游手好闲。父亲目睹儿子一切的转变亦不敢出声,因为他离开了家庭,内心产生很大内疚,不敢插手去管教儿子。 

由于要没有权威的一方马上改变作风树立权威是较为困难,因此,在孩子心目中已树立权威的一方为保持他(她)的权威,方便协助管教子女,他(她)必须主动地多与孩子接触,多参与孩子的事务,不要被动地放弃他(她)过去所担当的角色与责任,令孩子有机可乘

总而言之,离异父母若能把个人恩怨放下,合作照顾子女,继续其在家庭内担当的责任与角色,互相支持,子女才不至于受父母离婚的影响。 

(4)子女与非同住父母的关系质素

夫妇离异,势成水火,很容易采取「一刀切」的态度,以为一刀两断,就可以斩断恩怨情仇,斩断痛苦。然而亲情是实在而永久的,最困难的僵局,就是「恶劣丈夫和良好父亲」的现象。有些个案,丈夫不忠,发生婚外情,但他却是一名爱护孩子的好父亲,我们要协助当事人识别这两个角色,以免因为自己婚姻的苦况误要子女丧失骨肉相连的爸爸。如果能够协议和平合理的定期探访对子女适应和建立自尊都有良好帮助。

(5)家庭结构转型的平稳过渡

离婚在心理情绪适应和社会结构的角度看,并非单纯解除一纸婚书这么简单,一个核心家庭解体分裂成两个家庭,通常演化为单亲家庭或独身家庭,有些家庭再演化为再婚家庭。由一种家庭结构转型到另一种家庭结构,内中有不同的家庭角色、人际规范、期望、亲情连系和沟通等转变。根据外国研究指出,通常一个再婚家庭达到完全整合和适应,需要七年时间。一般核心家庭离婚率达50%,而再婚家庭再次离婚的个案达到70%,可见再婚家庭比初婚家庭受到更严峻的考验,这些离离合合的动荡因素十分影响子女正常的发展需要。 

为减轻子女在离异家庭中的挫折和创伤,辅导及调解服务,有助家庭平稳过渡,以下是离婚家庭过渡时期所需要的服务: 

(1) 辅导离异夫妻及子女承认及处理离婚的哀痛。

(2) 辅导离异者对离婚的经验在感性和理性上达到意义重构的和谐。

(3) 协助离婚家庭,将夫妻的恩怨与父母的合作角色分别开来。

(4) 维持及巩固离异家庭的经济稳定性。

(5) 采用调解服务,和平协议离婚后各种生活安排。

(6) 重建新的家庭角色和家庭关系,达致亲情的维系。

(7) 保持原生家庭,再婚家庭各方人士的良好沟通,减少重重的掩饰家庭秘密,羞耻内疚等负面情绪。

(8) 教育社群、学校,认识离婚和再婚家庭的心理、情绪和家庭需要,作出预防性的群众教育,避免
      儿童受情绪牵连的创伤。

(6)家庭环境变动的程度

对于离婚子女来说,家庭离异本身是一大变迁。为了协助子女适应,最妥善的安排是尽量减少生活上其他变迁。比喻说,父母已经分离,最好兄弟姊妹不要分离,以免产生多重失落(multiple-loss)的困扰。所以,所有子女最好能一起与其中一位父母同住,不要把子女拆散,以免子女同时失去一位亲人及兄弟姊妹,对子女造成双重失落(double-loss)。其次,在离婚后的居住安排,入学安排各方面,除了危险的暴力家庭以外,一切安排以最少变迁为原则(The least change principle),让小孩子仍可享有邻舍、学校、同学师长等熟习的亲爱关系,减少适应困难。